2015年国庆放假安排是:国庆十一放假安排2015国庆节放假安排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有关劳动法专家提醒单位员工:劳动法对于加班有专门规定,节日期间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征得员工同意,否则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国庆连加7天班属违法,员工有权拒绝并且可以举报。“国庆连加7天班属违法”无疑又是一个惠及民生的政策福音。这对一些苦哈哈的加班族来说,也许这是比“领红包”更值得欢呼雀跃的事情,这个国庆真该好好“庆一庆”。马克思曾在剩余劳动理论中提出,加班是资本家逼迫劳动者延长剩余劳动时间的结果。在他看来,加班是与剥削和压迫是紧密联系着的,将两者联系起来的决定性机制,是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而在社会主义尚处于初级阶段的中国,实行的正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部分非公有制的企业环境里,老板们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使得劳动者加班的发生率非常高,而且加班的时间会跟着老板追求剩余价值的欲望“水涨船高”。
因此,不难想象大部分员工对加班的反感态度,尤其是对“奉献型”的加班,付出与收获的不平衡,总会让人忍不住吐槽。但是,无论员工对劳动时间的计算和选择多么理性,还是难以避免“被不合理加班”的命运。有时是对工资来自绩效的无可奈何,有时是对抵抗老板的畏惧,对守住一份工作的渴望,有时也是对同事的一种援助,即便真的有人可以潇洒地摆脱这些束缚,在私有制存在的环境里,也是难以从根本上摆脱老板们的“精打细算”。不过,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进步,人民的利益已然高于一切。习近平主席提出: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凡是不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改、彻底改、一刻不耽误地改。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在了最高位。员工作为人民队伍的一大群体,自然也就有了一道“天然保障”,比如《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多部关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与条例。
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非合理性加班的“路”还“其修远兮”。一方面,员工们需要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敢于对加班说“不”;另一方面企业及其他组织领导,要有自律意识,讲究职业道德,遵守法律规范,关爱员工,善待员工。尤其是部分企业领导要学习科学的管理方法,探索科技、自主创新,要努力通过提高企业生产效率而不是寄希望于员工的“加班”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样既可以提高社会生产力,又有助于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发展“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