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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来源:礼尚网来作者:Li30发表时间:2012-03-19 浏览次数:2656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起源于《诗经》,是对一种爱情境界的真切描绘。下面这篇文章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发生现代社会的带有古典韵味的爱情故事。

执子之手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起源于《诗经》,是对一种爱情境界的真切描绘。下面这篇文章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发生现代社会的带有古典韵味的爱情故事。

我上大学的时候,认识了古典文学课的一位老师,她叫曲珊。当年的曲老师很漂亮,不是那种标致美人,但很特别。

我们是师生,也是忘年的朋友,那时候她还是单身。曲珊结婚的时候,已经37岁,在此之前,没听说她有什么恋爱记录。她结婚的时候,我已经改行做记者,问过她的感情经历,她说:“即简单又复杂,一言难尽。该讲的时候会讲给你听。

2003年初,曲老师回北京,给我打电话。问她此行的目的,她说“既不是来探亲也不是访友,是来参加葬礼。”我想,这是到了“该讲的时候”

我们在北京亮马花卉市场见了面,地点是她选的,她说要买百合,25枝,为了一个她牵挂25年的人。

说暗恋是世界上最卑微的一种心情,说这句的人一定没有真正地暗恋过。

我一直记得你在我的班上听课的那种样子,咱们认识有14年了吧?还记得我结婚的那天吗?好多朋友来凑热闹,大家说我老公是个有福气的人,和我结婚,是找到了一个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女人,一张纯粹的白纸。我的确没有谈过恋爱,我只是暗中喜欢过一个人,一个长辈,他是我上中学的语文老师,年纪比我要大的多,足以做的我父亲。

我要给你讲的是一个暗恋的故事。我忘了在什么地方看见过一句话,说暗恋是世界上最卑微的一种心情,实际上不是这样的,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没有真正地暗恋过。她只看到了自我的一面,没有看到当一个人抛开自我之后去喜欢一个人的那种幸福。从我第一次感觉到他充满了我的内心开始,我就很幸福,一直到现在,都是这种感觉。

很多人描述自己的初恋对象,都会用英俊潇洒一类的形容词,我从来不这么说,那不符合事实。我的老师,我第一次同到他的时候,就已经是人到中年的一个小老头了。我愿意说他有一咱气质,温和、沉静,他的眼神很纯净,我觉得那是多年来饱读诗书之后沉淀下来的一种修养。我记得那时候的想法,就是如果他是我的亲人,该有多好!

我最好的朋友是我们班长,她的父母都是这个学校的教师,她家就住在学校的教师楼里。女孩子都有这种小心眼的,我想接近他,就通过这个同学。我总是到班长家做功课,我们开着门,和简子楼的楼道只隔着一个布帘,我能听到他下班回家的脚步声,有时候还能看见他的腿,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从布帘下经过。有多少人从那里经过都没有关系,我一看就知道哪双腿是他的。看见他过去了,我就可以收拾书包回家吃饭,觉得这一天没有白过,心里很满足。

从班长那儿,我了解了他家庭的情况。他没有孩子,爱人是我们样办工厂的工人,原来,他的家乡是江苏农村,他的爱人是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的,没有什么文化。他到北京之后,才把她从农村接出来。刚刚听到这些的时候,我不太理解,为什么一个如此有修养的男人会跟一个农村妇女一起生活?他们有共同语言吗?她能懂他吗?这种感觉,让我多了一些对他的心疼和惋惜,我想他一定是不想抛弃糟糠之妻被人笑骂才维持这段婚姻的吧。

就是那天,我决定要考中文系,而且,我要做老师。

凭直觉,我知道他喜欢我。在他,那种喜欢没有超出一个老师对一个学生的喜欢和欣赏;在我,我愿意相信,除了师生之情外,还有那么一点男人对女人暧昧的钟情。我这么多年都是这么想的,如果没有这种像信仰一样的感觉,我也不可能坚持25年对他念念不忘。

因为我勤奋,最终,我做了我们班的语文课代表。在中学时代,可能没有比课代表更小的“官儿”了,但是,当时那就是我的梦想。我终于可以替他做些事了,我要收大家的作业、作文、卷子,收齐了交给他,这样我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去他的办公室;我要把他改完的作业、作文、卷子发给大家,这之前,必然先要去他的办公室拿。我比别的同学更有理由接近他,这有多好!我不善于写作,虽然这么多年我一直在教中文,可是高中时代的最手一年,我跟自己较劲儿,拼命要把每一篇作文写好,为了博得他的表扬。活了大半辈子,我没有写过情书,高中时代的我,把每一次作文都当成写给他的情书。他改过的作文本,我一直收藏着,那上面他用红墨水写的评语都退色了。每当拿出来重新看的时候,我还是能体会到当年那种脸红心跳的感觉。虽然后来我们通信,一能就是很多年,但是没有一封信给我的感觉胜过当年他给我的评语。

高中最后一年,我要参加高考。就是在那个最紧张的时候,我得到了邀请,去他的家。我还记得那是下午放学之前,他给我们上完最后一节语文自习。他走到我的课桌前边上,弯下腰跟我说:“晚上来我家吃饭好吗?我想跟你谈谈高考的事情。”我紧张和兴奋的不知道怎么说才好,赶紧点头。他说把地址给我,我脱口说不用了,我知道他住在什么地方。说完我自己也傻了,这不是把秘密告诉人家了吗?他笑了,笑得特别温柔。

他家虽然很小,但是能看得出师母是一个非常爱干净的人,里里外外一尘一染,什么东西放得井井有条。这么多年,在我的印象里,师母是一个贤惠、善良的女人。而且,在我结婚前最后一次去看望他们的时候,我意识到师母其实才是最了解我心思的人,她从一开始就知道,我爱上了她的丈夫,虽然我从来没有认为这份感情能被人看穿。那天师母送了一只玉镯给我,包在一块红色的绸子里,她说:“孩子啊,你终于要出嫁了。这是我当年嫁给你老师时候的聘礼,还有一只,我留下了,等有一天我老了,再交给你。我们没有孩子,这些年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孩子,我的家人。”女人和女人,永远是最能相互了解的,有时候,并不需要互相交代什么。

就在那天,我决定要考中文系,而且,我要做老师,和我的老师一样的老师。那以后,我就像得到什么许可似的,可以经常去老师的家,他也愿意我去,我能感觉到,他甚至比我更希望我能考上大学,能如愿意以偿。我挺顺利的,以我当年的成绩,上大学是个奇迹。我更愿意相信这是感情的力量,让我在最后的阶段废寝忘食。

可能今后我们的孩子都不能理解这种感情了,但是,我们还是会为了这些感动。

说起来,在那个时代,我应该算在女孩子中比较勇敢的一个了,我选择把我的感情说出来,不管能不能有结果。那是我上大学之后的第一个春节,很多同学一起去看老师。我们到了他家,热闹之后,大家陆续告辞,我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他执意要我。我们穿过小小的操场,走到学校大门口的一条小路上,他说着一些叮嘱的话。我忽然感觉很伤感,刚刚在吃饭的时候,我看到他的头发已经白了很多,在灯下闪着银光。我的老师他老了,我喜欢的这个男人已经老了,而我,还没有真正长大成人。我拉住了他的胳膊,我说有话说,要他停下来,面对着他才能说出来。他没有挣脱我的手,很温和地停下来,说好。他的微笑在昏暗的路灯下显得很温柔,让我不能平静,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他一直站在我面前,等着我说话。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我惟一能知道的是他的姿势和笑容始终如一。我终于说了。我告诉他我是为了他才拼命学语文的,为了他,我选择了他一辈子从事的职业,为了他,我曾经搜索枯肠要找到一个理由才能到班长家做功课,就是想看着他的双腿从我的视野里穿过。。。。。。我还说了什么,当时就不记得了。

他当时默默听着,直到我停下来,注视他的眼睛。他把胳膊从我手中抽出来,慢慢地抬起头来,摸摸我的头发。他的手从我的头发上滑下来,落得很轻很轻的。我不能料想他会说什么,更不能料想这些话说出来之后他会怎么看待我。我能做的只有等待,那时候的等待现在想起来比这25年都长。

他说:“孩子,我知道。”他的声音特别平静,没有一点波澜起伏的激动,也没有因为被一个学生爱上的那种不安,都没有,就是这么简单的几个字。

又过了不知道多少时间,他问我:“你想知道我和你师母的过去吗?”我像是被什么东西勾住了灵魂一样,点头,然后还是等待。

     他拉住我的手,走到路灯下,示意我坐到马路牙子上,我坐好了,他开始讲一个比我今天告诉你的这个故事更老的故事。

他和师母是同一村子长大的孩子,他们是青梅竹马。他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他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一家人的生活就靠父亲一个人来维持。师母的妈妈是一个非常厚道的人,不忍心眼睁睁看着这一家四个男人衣服破了没有人补,回到家没有热乎的饭菜吃,竟然做了一个当时让全村人都觉得震惊的决定,让自己的女儿在没有婚礼的情况下做了这个家的女主人,照顾他们的生活。那年,师母刚16岁,是整个村子里唯一一个不是“名正言顺”新娘。他家很穷,能给师母的聘礼只有幕母亲去世留下的一对玉镯子。后来,他得到机会可以到城里去上师范,师范学校是不需要学费的。即使是这样,也足以让这个清贫的家庭更清贫。师母和他们全家一起供养他这个农村走出来的“秀才”,再后来,辗转中,他有了更多的机会,能到北京,能当中学的教师。

那天,我知道了他们为什么没有孩子。在他一次回乡探亲之后,师母怀孕了。但是很不幸,那个孩子在三个月的时候流产了,师母当时还是家乡的小工厂里上班。这次流产差一点让师母送了命,结果是她再也不能生养孩子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他给我讲他和师母的经历的那天是我一辈子最难忘的日子。我想我还太年轻,还来不及去明白什么叫做责任,什么叫做知恩图报和相依为命,什么叫做无私地去爱一个人。但是,我明白男一个道理,就是即便我对他有再深厚的感情,和师母为他做的一切比起来,也微不足道。

那天晚上之后,我再也没有提起过我对他的感情,我想人心里把他当成一个我敬仰的老师、父亲、朋友。我常常去看望他们,每次去,我会带着新鲜的水果和菜,我会记得他们家的煤气罐是什么时候换的,大约什么时候可以用完,我会和师母一起拆冼过冬的棉被。。。。。。师母也会买好看的毛线替我织一件厚实的毛衣。。。。。。在那天晚上以后,和以后的很多年里,我成了他们的女儿。

我觉得特别的幸福,真的。我想我一辈子有幸结识这样的一个家庭、这样的一对夫妻,真是我的福气。我看着他们一起慢慢地老了,退休之后,老师牵着师母的手,两个人一起去买菜、遛早,老师坐在窗户边上看书,师母在一边择菜或是戴着老花镜做针线,那些情景让我觉得特别温暖。

曾经,我给老师写信问过他:“你爱师母吗?不是那种包含责任的爱,而是一个男人对一个爱惜自己,懂自己的女人的爱。”他的回信里是这样写的:一个女人为了你,可以不惜生命;一个女人为了你,可以放弃一年只有一次的风光出嫁机会;一个女人一辈子不会有怨言默默陪伴你,不管生活艰辛还是顺遂,她不会因为身处逆境而离开你,不会因为衰老和贫穷而厌弃你,她不要求回报,惟愿与你长相守。这样的女人,如果你是男人,你会爱她吗?

我曾经把这封信给我丈夫看,他说:“曲珊,可能今后我们的孩子都已经不能理解这种感情了,但是,我觉得咱们还是会为了这些感动。”我觉得我丈夫说的话也正是我想说的。

是师母给我打的电话,告诉我老师不行了。她说:“你要是能回家,就来看看他吧。”就这么一句话,我和丈夫放下工作和孩子就回来了。我是在医院里见到他的,已经没有呼吸了,安安静静的一个人,面容特别慈祥。

说到这里,我要感谢我的丈夫,他了解整个25年的故事,但是他从没有剥夺我保留心里这份爱的权利,他说他和我一样尊重老师的人品,他以我有这样一个“家庭”为荣。

师母在老师火化的那天把另一只玉镯子给我了,还是包在一块红绸子里,她用那么老的手颤颤巍巍地打开、拿出来、给我戴上,她说:“孩子啊,要是有下辈子,我宁愿咱们还是一家人。”师母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多少年潜伏的一点惭愧没有了,我想我应该算是一个高尚的人吧,到少,在我怀疑他们婚姻的时候,我没有霸道地介入,在我了解了他们的婚姻之后,我被这里面高尚的精神所打动。我还是能够敬佩和维护一种美好情感的人。

每一天的坚守,连起来,就是一生。

曲珊在QQ的空间争留言板里为我的这次访谈留下了这样的结尾:

那是一段古典的爱情,在这个被时尚充斥、一切都在出现之初就意味着马上要被淘汰的时代,我怀念古典的爱恋,那是我灵魂深处一场永远不会落幕的演出。

现在的我,是两孩子的母亲,是一个敬业,护家的男人的妻子,我在柴米油盐和为生计奔波之中渐渐体会到幸福的真谛。长相守是每一对恋人的理想,而实现这个理想,需要一辈子的时间、耐心、智慧和包容,还有一辈子的奉献和担当。

我觉得我找对了人,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找到了人之后,剩下的就是每一天的坚守,连起来,就是一生。

后记:师生之恋算不上稀奇,但是,能像曲珊那样把一份情感保持25年,能把一份炽热的恋情转化成淳厚的亲情,是难能可贵的。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现今社会,爱情的步调似乎跑得更快,天长地久,相濡以沫早已成为神话。但是,这这篇文章里,我们知道,即便是神话,也有人坚守。这样纯粹的、不带任何功利目的的爱,体现善良而美好的人性,无论是文中的曲珊也好,还是为她所恋的老师、自始至终都知情不语的师母以及曲珊的丈夫,每一个身上都有闪光点,这一曲感人肺腑的恋歌,是他们共同谱写的。

这篇文章没有华丽词藻与精心的构思,因为它真实,所以动人,这也是我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拿出来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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